主旨 
一、讓身心障礙兒童有多元發展,展現天馬行空的創意平台。
二、鼓勵身心障礙兒童透過繪畫創作過程,探索自我抒發情感。
三、藉由畫作讓社會大眾感受身心障礙兒童的生命力與想像力。
四、提倡身心障礙兒童持續發展自我興趣。

主辦單位 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慈善協會 (台內社字第8515453號)

活動對象:
設籍在北北基、桃竹苗、台中市之國小學生且須符合以下要件。
(1)就讀上述地區國民小學及(2)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診斷證明
 
繪畫題目:1. 我的志願(我的夢想) 2. 我喜歡的台灣景點 3.我喜歡的休閒活動
 
評分奬勵:
特優 (每組1名):現金 $ 3,600及奬狀乙紙
優等 (每組5名):現金 $ 2,000元及奬狀乙紙
佳作 (每組10名):現金 $ 1,000元及獎狀乙紙
凡報名均贈送小禮物一份,並將依低、中、高三組分別評分,人人有機會獲選!
 
報名方式:
完成作品後 ,再上兒慈官網http://www.helpkids.org.tw/ugC_Event.asp完成報名動作,即可將作品及相關資料寄回兒慈協會。

投稿日期:即日起至2012年7月20日止

活動規則 
1.參賽作品限定四開圖畫紙大小,所有作品一律採用繪畫方式呈現,創作材料以水彩、蠟筆、油彩、彩色筆等(非平面作品不予受理)。
2.不需裝裱,每人限參賽一幅作品,請勿拿其它參賽作品參賽。
3.將挑選部份作品集合編排,製作2013年工商日誌或2013年桌曆義賣,幫助身心障礙兒童藝術療育計劃。凡使用得獎作品製作出版品,均贈送2份出版品予得獎人作為紀念。
4.主辦單位將依照各年級組別評分(分為低、中、高年級三組),分組取前16名以茲鼓勵。(低年級組:國小一二年級、中年級組:國小三四年級、高年級組:國小五六年級)
5.作品完成後,請上兒慈官網填寫報名資料及作品介紹,最後再寄出作品即可。

注意事項 
1.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,恕不退件。(*如需退回作品,請於投稿時附上100元郵票)
2.參賽者作品皆以 壹件 為限,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,入選發現遇有重複者或已參加過其它比賽者,主辦單位有刪除之權利。 
3.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,老師與家長請讓小朋友自由發揮,多點自己的創意想法,少點模仿,成績會更好喔!
4.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展覽、出版、宣傳、上網、共播及製作成文宣推廣品之權利。
5.本評選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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